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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审批(初审上报)
[2007年12月10日]   来源:本站原创   作者:佚名   点击数: 【字体: 】【双击滚屏

一、项目概述:
1、项目名称: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审批
2、办理单位:青羊区卫生局
3、办理窗口:区政务服务中心青羊区卫生局窗口
4、承诺时限:对符合规定的申请,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发证
5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
7、联系电话:86263844
8、投诉电话:86263849

二、法定依据 :
 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第三十三条
三、办理程序:
  申请受理,培训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专向技术服务申请,由所在单位报所属市、区(市)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组织理论及操作培训合格后,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。对申请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。
专家评审:   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办结:  评审合格后,市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;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。
四、申请材料(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):
  个人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花名册一份   所在区(市)县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合格材料   申请人《医师执业证书》复印件培训合格证复印件
五、申请条件 1、申请人所在医疗、保健机构应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申请人应取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;2、符合《成都市区(市)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技术服务评审标准》、成都市乡级医疗机构产科技术服务评审标准《成都市难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》《婚前医学检查评审标准》3、从事申报专业技术一年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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